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区政府
将大王承接转移集中示范区清流东路及九州路
路网工程建设(采用BT方式)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决定
(2011年8月26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将将大王承接转移集中示范区清流东路及九州路路网工程建设(采用BT方式)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会议认为,为加快推进我区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区政府提出以BT融资的方式建设示范区内清流东路及九州路路网工程,是当前解决政府承担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资金不足的重要渠道,方案是可行的,会议同意区政府将大王承接转移集中示范区清流东路及九州路路网工程建设(采用BT方式)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会议要求区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稳健实施,规避风险。对该项目的融资要科学测算,严控融资规模,要加强融资监管,建立BT模式财务跟踪监督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适时评估项目建设成本和财务风险。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对工程质量实行强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