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履职重点 / 决议决定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0年南谯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阅读次数:2950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1-08-29
[字体:  ]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2010年南谯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1年8月26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

 

 

南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赵永宾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关于2010年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杨曙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会议对2010年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0年财政决算和《关于南谯区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加强税收征管,依法理财治税,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实现财政收入新的跨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