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有关BT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决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技推广法》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后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对区人大代表陈兴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批复”的决定;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对区人大代表陈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批复”的决定;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的办法。会议作出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区政府将滁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新校区BT项目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