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15年10月20日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良照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德华的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