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明树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年8月2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五届人大代表王明树,因涉嫌犯罪,其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明树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明树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年8月2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五届人大代表王明树,因涉嫌犯罪,其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明树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