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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明树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阅读次数:2114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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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明树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82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五届人大代表王明树,因涉嫌犯罪,其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明树辞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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