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滁州市南谯区交通运输局为开展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统一印制了宣传条幅200余幅和学习手册3000册,免费分送到各镇(街道),并在镇政府、村部所在地及农村重要路口悬挂,较好地营造了《条例》在南谯区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
进入8月份以后,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了《条例》学习宣传力度,以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为契机,以创建管理养护示范镇和文明示范路为抓手,树立“农村公路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结合贯彻《条例》,初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四落实”:一是管养责任落实。及时配套出台《南谯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落实了区镇两级政府和村委会是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机构人员落实。按照“分级负责、依法管理、保障畅通”原则,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全区10个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已全部成立,养护站组建率达100%,公路管理养护人员240名,区、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三是资金投入落实。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资金筹集渠道,将养护配套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形成省级财政补助、区级财政配套为一体的资金投入机制;四是检查考核落实。年初区交通运输局与各镇(街道)签订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年底根据管养目标任务综合考评结果,以奖代补,提高镇(街道)农村公路管养的积极性。
目前,《条例》学习宣传正在深入开展,全区农村道路管护工作进展顺利,道路交通运转良好。
南谯区交通运输局 武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