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杨德义同志已辞去南谯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13年6月25 日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区人民政副区长姚志代理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