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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卜学贵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阅读次数:2876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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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卜学贵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2910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因卜学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其本人的辞职报告,依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卜学贵辞去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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