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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阅读次数:2263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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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419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对2名拟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提请任命人员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法治社会进程。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中规定的必要程序,拟任人员必须通过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并经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区人大人选工委 郑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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