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金力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2年12月1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金力同志于2012年12月13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力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金力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2年12月1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金力同志于2012年12月13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力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