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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金力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阅读次数:2075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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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金力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2121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金力同志于20121213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金力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并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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