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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阅读次数:2412 编辑: admin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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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永海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副主任盛恩松、李永葆、王良琪,区五届人大常委出席会议。副区长刘洋兵,区人民法院院长杨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卫晓霞,区政府办、安监局、发经信委、财政局、水利局、大王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政府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科目调整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讨论通过《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决定》;讨论通过《滁州市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区级财政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南谯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研究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鉴于1214-16日即将召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林永海强调要求,此次会议尤为重要,会前还将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各位常委一定要安排好各自工作,集中精力,开好会议,确保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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